陈维崧律师(电话:139-2220-6869),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,大量无罪、取保、缓刑成功案例,尤其擅长毒品、诈骗、职务侵占、非法集资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。&nbs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陈维崧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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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在司法实践中,盗窃罪、诈骗罪和抢夺罪在一定情况下可能转化为抢劫罪,要准确认定转化型抢劫罪。怎么准确认定转化型抢劫罪吗?今天小编就好好谈谈这一话题。
什么是转化型抢劫罪?
指犯盗窃、诈骗、抢夺罪,为窝藏赃物、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。
转化型抢劫的条件
1、必须是犯了盗窃、诈骗、抢夺的犯罪行为;
2、这三种行为不能是预备阶段,必须是已着手;
3、这三种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、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;
4、注意“当场”,这三种行为要具有“当场性”,事后暴力威胁的行为不成立转化型抢劫;
5、“暴力”必须是对人身安全构成紧迫的危险性,普通的推推撞撞不叫暴力。
细分转化型抢劫中的“当场性”“暴力性”
“当场”从两个方面去理解,时间的连续性和场所的现场性去把握。行为人实施了盗窃、诈骗、抢夺的行为后,逃离现场立即被人发现的整个被抓捕过程。这整个抓捕过程中时间没有被隔断,而是连续的,不间断的。
如果行为人成功取得财物并且逃离了现场,事后或者在其他的地方遇到被害人,与被害人发生纠葛或者以暴力对待被害人则不转化为抢劫罪。
“暴力性”的暴力程度应当和抢劫罪中的程度相当,要有杀人、捆绑、拿刀架着脖子的那种危险性。不一定是要真的实施这种暴力手段,只要达到了让被害人感觉到生命正在遭受极大的危险,可能会没命的那种心理即可构成“以暴力相威胁”。
需要注意的是,实施暴力的对象不一定是立刻发现行为人的人,可以是后来加入的第三者或者现场的其他人。
转化型抢劫的既遂与未遂
1、如果行为人还没有取得财物即被人发现,为了抗拒抓捕并实施了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。这是转化型抢劫的未遂,因为抢劫罪关键是看是否取得公众财物。
2、行为人已经取得财物,并且具备转化型抢劫的条件,即构成转化型抢劫的既遂。
3、行为人已经实施了盗窃、抢夺、诈骗行为,即使本身取得的财物数额达不到这三种罪的定罪标准,只要符合转化型抢劫的条件就是既遂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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