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维崧律师(电话:139-2220-6869),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,大量无罪、取保、缓刑成功案例,尤其擅长毒品、诈骗、职务侵占、非法集资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。&nbs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陈维崧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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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401200110249151
执业律所: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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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,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二、受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:
(一)多次索贿的;
(二)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;
(三)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、调整的。
(四)曾因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受过党纪、行政处分的;
(五)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;
(六)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;
(七)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,致使无法追缴的;
(八)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三、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,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四、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(一)多次索贿的;
(二)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;
(三)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、调整的。
(四)曾因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受过党纪、行政处分的;
(五)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;
(六)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;
(七)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,致使无法追缴的;
(八)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五、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,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六、受贿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(一)多次索贿的;
(二)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;
(三)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、调整的。
(四)曾因贪污、受贿、挪用公款受过党纪、行政处分的;
(五)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;
(六)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;
(七)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,致使无法追缴的;
(八)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七、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犯罪情节特别严重、社会影响特别恶劣、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,可以判处死刑。
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,但具有自首,立功,如实供述自己罪行、真诚悔罪、积极退赃,或者避免、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,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,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。
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,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,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,终身监禁,不得减刑、假释。
八、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,在教材、教具、校服或者其他物品的采购等活动中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销售方财物,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,为销售方谋取利益,构成犯罪的,以受贿罪定罪处罚。
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、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、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中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代表,在招标、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的,以受贿罪定罪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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