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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陈维崧律师(电话:139-2220-6869),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,大量无罪、取保、缓刑成功案例,尤其擅长毒品、诈骗、职务侵占、非法集资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。&nbs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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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陈维崧律师

手机号码:13922206869

邮箱地址:13922206869@139.com

执业证号:14401200110249151

执业律所: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(东塔)29层、10层、11层(1101-04)

非法经营罪

非法经营烟草如何认定,怎么判刑?

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,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,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,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,情节严重的,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。

一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:

(一)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,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;

(二)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的;

(三)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3年内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,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。

二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

(一)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,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;

(二)非法经营卷烟100万支以上的。


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、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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