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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陈维崧律师(电话:139-2220-6869),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,大量无罪、取保、缓刑成功案例,尤其擅长毒品、诈骗、职务侵占、非法集资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。&nbs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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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陈维崧律师

手机号码:139222068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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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401200110249151

执业律所: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(东塔)29层、10层、11层(1101-04)

非法经营罪

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

  一般经营都是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许可的,如果未经许可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,那么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?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!

  一、非法经营罪的概念:

  非法经营罪是违反国家规定,未经许可经营专营、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;买卖进出口许可证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;

 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,非法经营证券、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;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
  二、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:

  我国刑法的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。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  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。

  三、情节严重的认定:

  1、违反国家规定,出版、印刷、复制、发行非法出片版物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“情节严重”:

  (1)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,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;

  (2)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,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;

  (3)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500张(盒)以上,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1500张(盒)以上的。

  2、违反国家规定,出版、印刷、复制、发行非法出版物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“情节特别严重”:

  (1)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,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;

  (2)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,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;

  (3)个人非法经营报纸20000份或者期刊20000本或者图书10000册或者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2000张(盒)以上,单位非法经营报纸60000份或者期刊60000本或者图书20000册或者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60000张(盒)以上的。

  3、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,非法经营证券、期货或者保险业务,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,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情节严重”;

  4、非法经营数额在120万元以上,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情节特别严重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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