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维崧律师(电话:139-2220-6869),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,大量无罪、取保、缓刑成功案例,尤其擅长毒品、诈骗、职务侵占、非法集资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。&nbs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陈维崧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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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: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,违反保险法规,采用虚构保险标的、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,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那么保险诈骗罪有什么样的数额标准呢?下文为您详细介绍。
一、保险诈骗数额标准规定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》(1996.12.16 法发[1996]32号)
1、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标准
(1)、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较大”;
(2)、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巨大”;
(3)、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2、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标准
(1)、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较大”;
(2)、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巨大”;
(3)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二、保险诈骗案的立案标准
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》,进行保险诈骗活动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追诉:
1、个人进行保险诈骗,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;
2、单位进行保险诈骗,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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