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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陈维崧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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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401200110249151

执业律所: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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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社会组织犯罪

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、领导者怎么判?判多久?

组织者、领导者,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起者、创建者,或者在组织中实际处于领导地位,对整个组织及其运行、活动起着决策、指挥、协调、管理作用的犯罪分子,既包括通过一定形式产生的有明确职务、称谓的组织者、领导者,也包括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被公认的事实上的组织者、领导者;

“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”主要包括以下情形:

1、由组织者、领导者直接组织、策划、指挥飞参与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;

2、由组织成员以组织名义实施,并得到组织者、领导者认可或者默许的违法犯罪活动;

3、多名组织成员为逞强争霸、插手纠纷、报复他人、替人行凶、非法敛财而共同实施,并得到组织者、领导者认可或者默许的违法犯罪活动;

4、组织成员为组织争夺势力范围、排除竞争对手、确立强势地位、谋取经济利益、维护非法权威或者按照组织的纪律、惯例、共同遵守的约定而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;

5、由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。

 

属于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,一般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,但确与维护和扩大组织势力、实力、影响、经济基础无任何关联,亦不是按照组织惯例、纪律、活动规约而实施,则应作为组织成员个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处理。

 

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、领导者,应当按照其所组织、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

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加者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处罚

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,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没收财产;

积极参加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

其他参加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可以并处罚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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