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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陈维崧律师(电话:139-2220-6869),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,大量无罪、取保、缓刑成功案例,尤其擅长毒品、诈骗、职务侵占、非法集资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。&nbs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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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陈维崧律师

手机号码:139222068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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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401200110249151

执业律所: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周大福金融中心(东塔)29层、10层、11层(1101-04)

毒品犯罪

贩卖毒品怎样进行辩护?

  摘要:我们都知道,涉及毒品的案件是要判刑的。贩卖毒品罪同样如此。那么,贩卖毒品怎样进行辩护?

  1、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的品种,数量是否成立?包括审查证明贩卖毒品数量的物证、书证、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,审查证人证言是否有矛盾;

  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数量中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?如果有,应从贩卖毒品总量中减掉。

  2、被告人是主犯还是从犯?如果是从犯,应主张从轻处罚。

  3、被告人是否是未成年人?是否是被人利用?办案机关办案过程中是否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?

  4、如果被告人被指控为运输毒品,要审查被告人是否明确知道自己所运输的物品是毒品?如果并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,则不构成犯罪。

  5、审查被告人是否有自首、立功情节?是偶犯初犯还是累犯?

  6、审查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是否合法?所用来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来源、取得方式是否合法?

  7、审查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形,在超期羁押期间所取得的口供不得作为有效证据。

  8、审查是否存在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?侦查期间,是否可以取保候审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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