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维崧律师(电话:139-2220-6869),组建的明法刑事团队,大量无罪、取保、缓刑成功案例,尤其擅长毒品、诈骗、职务侵占、非法集资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辩护。&nbs... 详细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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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本文案件中杨A共贩卖了4种毒品,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怎么量刑?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根据重庆市公检法三家联合出台的规范性文件,按其中法律规定量刑幅度最重的一种毒品量刑。
一毒贩贩卖冰毒、K粉等4种毒品,应该如何量刑?按照重庆市公检法三家联合出台的规范性文件,只按其中法律规定量刑幅度最重的一种毒品量刑。南岸区法院按照该文件,对该毒贩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
法院认定,毒贩杨柳和吸毒人员杨某单线联系后,约定在南岸区南坪镇聚丰小区附近进行毒品交易。今年1月18日21时许,两人如约来到交易地点,杨柳拿出14克甲基苯丙胺(俗名冰毒)和4克麻古(新型冰毒),获得7450元。交易完毕,禁毒民警从天而降,将二人抓获。民警还从杨柳身上搜出了两包甲基苯丙胺、3包氯胺酮(俗名K粉),从杨柳租住的地方搜出了摇头丸和咖啡因。
办案人员称,杨柳共贩卖了4种毒品——冰毒27.9克、K粉10.8克、摇头丸0.3克、咖啡因1克。法院审查证据后,认定了杨柳的贩毒行为,并以贩卖毒品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
昨天,该案公诉人梁忠称,如果单独贩卖冰毒27.9克要被判刑7至15年,单独贩卖10.8克K粉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我市公、检、法三家曾经联合出台过审理毒品案件适用法律的意见,对于贩卖两种以上毒品的,不能相加计算刑期,而应当选择其中法律规定量刑幅度最重的一种毒品作为量刑基础,其他毒品作为量刑情节,从重处罚。所以,法院据此作出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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